卷七 津港风云 第29章 莎莎再现 (第1/2页)
其实莎莎并不想回津港,她也怕被冯欣之发现,可是她没钱了,而倭国人有钱,甩手就给了她一张五十万的支票。这笔钱她算过了,够她舒舒服服活两个月的,利之所在,她也顾不了太多,所以就回来了。回来之后,按照倭国人的要求,她跑去医院,在病房里找到了宋秋风。
莎莎干别的不行,演戏一级棒。就在宋秋风惊愕地望着她的时候,她做的第一件事就是下跪,给宋秋风下跪。
宋秋风这个从来没谈过恋爱,一向目高于顶的纯情老男生哪见过这个?看到莎莎跪在自己面前,当时就傻眼了。莎莎的忏悔感天动地,直说得宋秋风差点哭出来。
等宋秋风的心彻底软下来的时候,莎莎又加上了一记杀手锏。她对宋秋风说,自己怀孕了,就是宋秋风的孩子。更惨的是,莎莎还说自己在京城的时候不小心,孩子没有保住已经流掉了,又说了一些自己当时的惨状,和孤独的感觉还有对宋秋风的思念。
这样一来,宋秋风还有什么可说的,只能把莎莎扶起来,和她拥抱在一起。和宋秋风温情了片刻后,莎莎终于抖出自己的底牌,又玩起了老一套。
换汤不换药,莎莎说自己上次因为骗宋秋风没有成功,被人挟持声称要暴光莎莎和宋秋风的风流韵事,并且掌握了一些莎莎和宋秋风的幽会照片。
如果这事要是放在卓浪头上,卓浪肯定就当有人放了个屁,爱咋地咋地吧!暴光就暴光呗,有照片就有照片呗,还能怎么样,反正他卓浪在这方面的“威名”那是世人皆知,也不差这一桩。
但是这事出在宋秋风身上,情况就不一样了。宋秋风要考虑的事情很多,包括自己,包括宋家,包括华国理财高官的形象,如果要真暴光了,后果是不堪设想的。
于是宋秋风答应了莎莎的“最后”一次请求,出院回家,立刻找宋秋语打听国帐上的钱流走向,把两千亿美金已经确定拨走的消息,透露给了莎莎。
倭国人很大方,莎莎做成了事,就又赏了她五十万,这让莎莎非常高兴。不过莎莎也知道,自己现在在津港不太安全,要是被冯欣之或者卓浪这样的人发现,那麻烦可就大了,搞不好自己的下半生在要哪里渡过都会是一个问号。
她就租了一个房子,天天在房子里呆着,晚上的时候出来找酒吧消遣疯狂一下。她不想走了,她喜欢津港,她熟悉这里的一草一木,以为现过一些日子,自己的事情淡化了也就没事了。
只是很可惜,她自己都万万没有想到,某一天在酒吧里的一时放纵,让她犯了一个天大的错误。一想起这个错误,莎莎的心里就很烦燥,还狠狠地瞪了一眼远外某位一直盯着自己胸部在看的老男人。
“小姐,介意我坐在这里吗?”这时,莎莎的身边响起一个男人很轻松的声音。
“滚滚滚,你去泡别人吧!”莎莎的心情实在是不太好。
“Waiter,一杯啤酒!”这个男人竟然没理莎莎的话,自己坐了下来。
“你他妈有病是不是?我……”莎莎怒了,扭过粉脸瞪着男人就要开骂。
但是莎莎的后半截话硬是被吞回了肚子里,望着身边的不速之男,她的脸色瞬间变得苍白如失血。
卓浪的脸上带着一种笑嘻嘻的表情,叼着烟卷,还一个挑眉毛做飞眼,就好像两个老朋友见面。
莎莎全身僵硬,像看见鬼了,突然站起身就要走。
“回来!”卓浪伸出手,死死地扯住了莎莎,硬把她又拉回她刚才的高脚椅上。
“卓哥,我求你了,你放我一马吧!”莎莎的粉脸哭丧着,好像刚死了爹。
“呵呵呵,莎莎小姐,你此言差矣,是我想让你放我一马啊!”卓浪脸上的笑意越来越浓。
“啊?什,什么意思?”莎莎愣住了。
“你几次三番缠着宋家大少爷不放,还把他弄得像没了魂儿似的。上次他进医院,我眼看着他就要把你忘了,可是你又跑去找他。现在可好,他彻底无法自拔了,莎莎小姐,你说该怎么办吧?”卓浪把全部的烫手山芋都丢给了莎莎,自己接过侍应生递来的酒,看了看,喝不下去了,他已经找了七间酒吧了,就等于已经喝下去七杯了。
“大哥,我也是为了生活啊!人家给我钱,难道我不赚吗?我不赚钱,我怎么活着啊?宋大少喜欢我,我心里知道,但是我和他是不可能的,他那种家庭根本不可能接受我!”莎莎也大吐自己的苦水。
莎莎的话音刚落,卓浪突然伸出一根手指,重重地戳在莎莎的额头上。
“哎哟!”卓浪用地力很大,这让莎莎当场痛得眼泪就流下来了。
“你的脑子里装了太多没用的东西,那里面有庸俗、有贪婪、有放荡、有人云亦云、有自以为是,这些东西让你彻底变成一个废物。没错,你是配不上宋秋风,但并不是因为你的出身,是因为你是一个废物,你明白吗?”卓浪词锋刻薄,一点都没给莎莎留面子,他也没必要给她留面子。
“够了!”莎莎突然尖叫一声,从高脚椅上跳下去。情绪变得激动,冲着卓浪娇声大喊。
“你以为我愿意是废物吗?我愿意庸俗吗?我也想当千金大小姐,我也想开着豪车、住豪宅,我有钱吗?我有那样的爸爸妈妈吗?我十八岁就进入社会自己混,要不是我比普通人机灵一点,我现在就已经在夜总会站台了。”
卓浪听到莎莎的话,无奈地摇摇头,其实他也知道,在社会的底层有很多人不甘于堕落,最后靠自己的努力成为’脑力者’者。其实从严格意义上讲,他卓浪也是这样的人,只不过卓浪最后成功了,而莎莎却仍然在辛苦地打滚。
卓浪把自己的酒递向莎莎,示意她别太激动,拍一下她地椅子,让她坐回来,自己还有话要说。
不过就在这个时候,莎莎的尖叫惊动了另外一些人。从四面八方开始冒出一些小混混来,他们迅速围向卓浪和莎莎,脸上闪着凶光。
“就是这个马子,大哥,大哥,我找到她了!”小混混中有一个人突然指着莎莎,向某个方向大声地嚷叫。
莎莎的脸色变了,她的身躯开始颤抖,看着这些人,她已经蒙了,卓浪也没想到会出现这种事。
“妈的!”卓浪骂了一声,猛地蹦起来,拉上莎莎的手就跑。
莎莎已经魂不附体,连跑都跑不动,整个人变得就像一根木头。
“我操,还想跑,兄弟们,把这两个人给我抓着,回去先扒层皮!”那个小混混带头向卓浪和莎莎追来。
酒吧里因为这些人的原因,变得混乱,有的人做惊弓之鸟四处躲,有的人则跟着起哄。
卓浪不知道莎莎是怎么得罪上这些人的,他现在只知道,要是今晚跑不了的话,那就要有大乐子了。
卓浪拉着莎莎玩了命地跑,专门往人多的地方钻。
“哎哟!”莎莎一不小心,扭到了脚踝,连高跟鞋都甩丢了。
“真是废物,别管鞋了。”卓浪气得大骂,拖着莎莎跑得更快。
“不行了,我的脚好痛,跑不了了。”莎莎在卓浪的后面,带着哭腔地说。
“跑不了也得跑,不然今晚你就得被他们无情的凌辱!”
莎莎不说话了,咬着牙,强忍着疼痛跟着卓浪跑,她也不想自己被人家先侮辱。但是她的脚踝扭得很严重,无论如何都跑不快。而且这些混混的人数不少,都是二十多岁的小年轻,追他们两个根本不费劲。
卓浪一边跑,一边用余光观察着周围的情况,他看到自己面前都已经有人扑上来了。卓浪开始考虑,要不要把莎莎扔掉,自己先逃跑再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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